户籍地址应当按照户口簿首页上写明的地址进行填写。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于常住户口,登记之后,会发给一个户口簿,户口簿上面会写明具体的地址位置,遇到填写户籍地址的,可以查询自己的户口簿,看户口簿首页上面载明的地址,然后如实填写就可以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