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双方同责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受伤,能否要求另一方支付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6 14: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对方的责任是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数额还是需要看具体伤情,如果伤情严重可以做相应的鉴定。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有人伤对方不给误工费,首先受害者可以与伤人者协商,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受害者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解,经调解伤人一方仍不愿意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劳务关系中的一方被伤害,可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如果是造成他人伤害的,则一般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来承担侵权责任,但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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