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后原公司的
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