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婚后才办的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说万一两个人关系破裂,这样子房子是算婚前的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6 15: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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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是婚前全款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的,视为个人财产,
离婚不分割;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享有债权;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的,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也可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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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是婚前全款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的,视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享有债权;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也可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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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房产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前买房,房子在婚后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子应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前共同所买,且婚后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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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