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分割起诉离婚房产的增值部分,有哪些相关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6 15: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方式:如果为婚前已经取得的增值部分,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为婚后增值部分,除自然增值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起诉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在不同情形下的分割方式不同:
    (1)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房屋增值为该房产的孳息,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的房产增值部分无需分割;
    (2)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屋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是: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归夫妻共有,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有权享有房产及增值产生的孳息;房屋为个人财产的产生的增值部分归一方所有,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