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周岁的
自然人以及有十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独立负责。但本规定的成年人是指识别识别能力正常的成年人,识别识别能力不足的成年人根据具体情况归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外,十六岁以上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表明其具有识别成年人的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也可以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