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赠与他人?

土地纠纷
2023-10-06 1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有:1、农村集体土地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集体土地赠与的生效以办理集体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集体土地;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5、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法律分析: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有:1、农村集体土地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集体土地赠与的生效以办理集体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集体土地;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5、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土地不可以随意赠予。土地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赠予的方式交易其所有权,私下进行赠予土地应予收回。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