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辞职,但是没有提前5天,签了劳动合同书,我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吗?公司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我会不会需要给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6 17: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目前
    劳动合同法
    规定,你只要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都可以走人,公司无权压制或者不放人。
    其次,工资是你劳动所得,公司无任何理由扣除。
    最后,你自己辞去工作,公司是不需要支付你赔偿金的。
    你可以先和公司交涉,递交
    辞职信
    如果公司强制不受理,你可以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
    部门的法律援助办公室求助。你可以放心,这类机构其实本身都是属于协商部门,都希望个人和公司能够协商解决,不会包庇公司为难你的。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你可以直接进入民事诉讼或者找到一些媒体舆论进行协助。法律依据:

  • 无论在什么单位工作,签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想辞职是可以的,但要按照辞职流程走,就不用担心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如果你不按辞职流程走,可能会扣工资。辞职流程如下:
    劳动者想辞职,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结算工资走人;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维护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按规定,如果员工要提前辞职,除非跟公司协商取得一致,否则至少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如果没有提前辞职就走人了,为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者即使未遭受损失,但公司会故意以此为由不付工资,员工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