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立案: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视情也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立案的流程有: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总而言之,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