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能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23-10-07 0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工伤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参照上一年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月平工资计算,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按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有营业执照;
    2、企业要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3、是企业法人或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4、凡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
    5、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以上两项政策,高校毕业生可任选一项,不可同时享受。
    申请材料如下:
    1、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附本人签名)一份;
    2、毕业证复印件(附本人签名)一份;
    3、网上打印申请表一份(盖单位公章);
    4、网上打印花名册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
    5、毕业生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单位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和信用代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六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一、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怎么领
    1、需要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导致到指定银行领取。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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