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理赔多久能到账

保险赔偿
2023-10-07 08: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要补交相关的证明和资料,那么就要及时一次性通知给对方。不同的情况,保险公司理赔到账的时间也会不同:第
    一、材料准备齐全后,保险公司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核定,情形比较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把核定结果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第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的10天内支付赔款;第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该从做出核定的当天开始,3天内发出拒绝理赔的通知书,并说明具体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因为法律规定收到索赔30日内核定损失;达成赔偿协议10日内赔偿;收到赔偿请求,无法确定赔偿金额,60日内按已确定的先预付;收到材料,核定不能赔,3日内通知。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如果理赔资料齐全,保险公司的理赔一般会在5-10个工作日内到账。
    公司理赔与险种有关,不同险种理赔效率不同。根据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赔偿金;
    资料要齐全,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未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除给付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赔偿投保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扩展信息:
    索赔流程
    一般过程
    风险报告-调查-损失确定-价格核实-损失核实-赔偿核实-付款。
    脱离危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
    (2)后台接到报案后,要求客户立即填写业务事故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后台填写);
    (3)内勤凭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复印件,复印表格并复印保单、保单复印件及附表。
    核对保费收费,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复印件(业务和统计)上签字确认(特殊支付需附协议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或出险前支付专项费用,并要求客户填写出险情况查询表,立案(如电话、传真等。
    ,审查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举报顺序写下案件编号;
    (5)出具索赔文件。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理赔文书,告知理赔程序和方式(电话、传真等。,督察员负责报案);
    (6)通知检查人员并报告损失和危险地点。
    上述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调查和损害确定
    (1)查勘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后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异地受损标的的查勘可由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
    (3)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
    3.签收并检查索赔文件。
    (1)营业部和各保险支公司后台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理赔文件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后需要补充的文件向客户进行说明,并返还给客户。对于证件齐全的理赔,应在《风险报告(理赔)书》(一式两份)上签字,并将黄色复印件退还被保险人;
    (2)整理好证明文件和存放的资料后,提交给财险部赔偿科。
    4.调整审查
    (1)核赔部经理审核后台提交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在交接单上签字;
    (2)所有理赔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并提交核赔科负责人审核。
    5.同意
    (1)财险部权限范围内的理赔需提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逐级上报财险部门权限。
    6.付款已结束。
    (1)赔偿部经理将已完成审批程序的赔偿案号、赔偿收据和计算单提交给财务部;
    (2)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除附送收据和计算单红色复印件外,其余取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