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能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7 08: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能否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一般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法律分析:劳动法辞职规定如下:《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