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要提供什么文件,要本人到法院去申请吗?

2019-06-12 08:3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地要求可能不相同,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供参)  
    1、再审申请书。(应提交的份数=除申请再审人以外所有其他当事人人数+2,都必须是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函以及核对无误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该公民系当事人的近亲属、工作人员或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相关材料。  
    4、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  
    5、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以及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即可。)  
    6、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但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申请再审期间的,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达后即生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案件为进行申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可以直接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不服判决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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