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人还款后,能否起诉借款人,强制执行拘留

刑事拘留
2023-10-07 10: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的民间借贷纠纷,对纠纷当事人不能进行刑事拘留或者行政拘留,但是法院判决担保人履行偿还责任,担保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强制执行时可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债权人依法起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法律分析: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能对担保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果担保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的,法院有权对担保人采取拘留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拘留。债务人到期不偿还贷款,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的是民事担保责任,不会因被债权人起诉而被法院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