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决定书给本人吗,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
2023-10-07 10: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书可以送达给当事人;
    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以下内容:被处罚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的事实和证据情况的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以及救济途径和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作出的方式不同,其内容也不同。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2、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