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成立
2023-10-07 11: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一般有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的办理应当如下:应当带齐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 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的办理应当如下:应当带齐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