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男方一直不给财产是否可以起诉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07 13: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财产不给对方,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是已经法院诉讼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已有分割财产内容,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时若是一方不给的可以向法院诉讼,主张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申请强制执行分割财产。法律依据:
  • 离婚后,可以起诉的财产纠纷: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3、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起诉离婚的,如果涉及财产纠纷就要上报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纠纷的,一般不用上报财产。因为财产纠纷,一般需当事人提供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法院经调查属实的,才能支持当事人的财产主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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