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后五级工伤工资有什么代遇吗?

工伤索赔
2023-10-07 13: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级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标准有以下3点:
    1、分发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按月分发70%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
    3、伤残津贴实际的金额低于最低工资的话,工伤保险基金会自动补足差额。工伤员工办完退休手续后,就会停发伤残津贴,转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者工伤五级,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标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需经劳动能力鉴定进行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3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河南省为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河南省为例)。

    见: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
  • 法律分析: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0%。工伤医疗补贴:根据统计部门最近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的差额,当地五级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每满一年
    1.4个月;六级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每满一年
    1.4个月当地职工每年
    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