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把房子租给别人,但他一直拖欠房租。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
2023-10-07 13: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拖欠房租的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如果是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不可以封存拖欠房租的承租人财产。承租人拖欠房租,房东可以进行催告,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不得私自封存承租人的财产,因为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