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人员任村居干部,离岗后有补贴吗?谢谢!

2023-10-07 13: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村干部补贴的标准为: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为,任职10年至19年,正职每人每月100元,副职每人每月60元; 任职20年至29年,正职每人每月120元,副职每人每月80元;任职30年以上的,正职每人每月150元,副职每人每月100元。法律依据:《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 第九条 补助标准为:
    (一)、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三)、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的员工不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不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发生争议的,若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其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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