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钱不还,微信拉黑,电话空号,我有她身份证

债务追讨
2023-10-07 14: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的人联系不上,债权人可以以下方式实现债权: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到法院起诉还款。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要求还款。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如果对方借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是可以构成诈骗的,如果数额达到三千会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证明诈骗很难,一般不属于诈骗,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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