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结婚后,男方父母付了首付,男方一人还了房贷,一个孩子15岁跟男方,房贷还没还清,离婚的房子怎么分配,请问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7 14: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房子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内房产离婚后的分配:
    1.婚后双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如果双方有协议就按照协议分割,如果没有协议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出的首付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离婚时分割房产,房屋产权各一半,但没有支付首付款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首付款。
    3.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
  • 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平均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