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正规合理合法领养小孩的事宜

收养
2023-10-07 15: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领养孩子要办理的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 领养小孩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收养人: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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