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已经完成了公司的所有工作,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经常忘记打卡,所以老板以旷工的形式扣除了工资,因为我接受了公司的规定。但是后来老板经常在微信上质疑我的工作内容,怀疑我骗工资。因为他出差了,现在只愿意联系我微信,拒绝接电话。我被要求提供我之前联系的所有客户和联系方式。我应该正常提供吗?

讨薪
2023-10-07 16: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忘记打卡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上班忘记打卡,公司要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没有按照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取对应的绩效考核中关于考勤项目的部分绩效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忘记打卡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上班忘记打卡,公司要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没有按照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取对应的绩效考核中关于考勤项目的部分绩效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先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沟通协商无效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