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亲分开后,一方支付抚养费,但从不去看望,也不管孩子能不能起诉

子女抚养
2023-10-07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不让看孩子。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并且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当予以协助。如果不让对方看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是法律不允许的。而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没有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抵扣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方不让探望孩子不能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此为法定义务,不因其他因素而消除。
    对于不让探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