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是否规定了欠条的有效期

债务追讨
2023-10-07 1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的有效期首先要看双方对于期限的约定,有约定的情况下自然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欠条约定的是分期履行债务的,则双方之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对于欠条的有效期,当事人可以根据上述的几种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和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所谓欠条的有效期在法律意义上的表达应当是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欠条有效期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条是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诉讼时效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但同时法律规定了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
    借条的有效期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1、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没有催收,以到期日后三年为诉讼时效;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经催收款项的最后一次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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