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部门合并员工有权拒绝吗,法律怎样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07 1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部门合并,如果使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公司部门合并,如果使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合并员工拒绝一般不可以拿赔偿。公司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续履行。员工拒绝公司合并,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