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未成年,不小心怀孕了,而且是宫外孕,昨天晚上做了手术,男朋友是外地的,男朋友昨天还在,今天早上爸爸要求男方那边付手术费及营养费,男朋友没有钱,先是给家里人说联系打不通电话,后来男方直接离开了,电话也打不通,他家里人也不接电话,不愿意负责也不愿意出手术费,钱都是小事,但是心理的打击非常大,宫外孕对身体伤害也特别大!!!!但是男方那边不负责任,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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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却生育子女的,就是违法生育行为。
怀孕并生育子女的,不在于对成年或是未成年的界定,而在于男女双方是否已登记结婚。
合法的婚姻状态下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才是合法的生育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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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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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