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威胁情形下写的借条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3-10-07 19: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威胁写下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如果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被人威胁的情况下写的借条有效,但是该行为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是被他人以胁迫手段,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被人威胁写的借条有效,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通过胁迫的方式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是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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