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办理社保卡,具体该怎么办?

2023-10-08 01: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社保卡的具体流程为:
    1、个人缴纳社保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社保卡;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法律依据:办理社保卡的具体流程为:
    1、个人缴纳社保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社保卡;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办理社保卡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由单位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为员工申领社保卡;如果当事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社保的,则可以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明、工作情况说明等材料,依法申领社保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社保卡的办理流程: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理地点领取社保卡申报登记表并填写;
    2、向社保申报机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等材料;
    3、申报成功的,接到领取通知后,领取新社保卡。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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