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哪里可以开婚姻证明

起诉离婚
2023-10-08 05: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1、婚姻证明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其中包括: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离婚证写明日期,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办理证程序分为哪些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 开婚姻证明办理有两种情况:
    1.本人到场办理:
    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他人代理办理: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不同情况的婚姻证明办理流程: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资料扩展:
    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法律依据:
  • 由最后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且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提出申请。例如男女双方结婚、离婚登记的,应当前往结婚、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