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公司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离职6年可以要求原公司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3-10-08 07: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没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因此辞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因公司未上社保而提出辞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现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经员工多次催告后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已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公司补齐社保;但是个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担,不能折算的;提供能证明工作时长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等;公司不签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从劳动关系开始的时候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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