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刑法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2023-10-08 08: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适用条件不同;
    3、收监的条件不同,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就要收监,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1、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监外执行用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缓刑适用的范围比监外执行小。
    3、监外执行以妨碍关押为条件,缓刑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4、缓刑有考验期,监外执行无考验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
    而缓刑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