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申请期限是多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索赔
2023-10-08 09: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期限一般是30日。职工因事故负伤的,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规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的延长申请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工伤赔偿的期限一般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的一两个月内,而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的,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申请工伤赔偿的期限一般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的一两个月内,而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的,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申请工伤赔偿的期限一般是认定为工伤和鉴定了劳动能力之后,没有特殊的限制;用人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引起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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