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债务人失踪之后如何追讨欠债

债务追讨
2023-10-08 09: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债务人失踪了如何追讨债务的方式有两种: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 若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追讨债务:
    1、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法院还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债务人欠钱不还且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讨欠款:
    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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