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给装修公司搞家装的腻子工,由于工长与公司之间有了纠纷,我原来干的几家活公司又安排人干了,我的工费应该怎么讨要?

讨薪
2023-10-08 09: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装修公司欠钱工人钱可以这样处理:
    1、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3、单位应该在全额支付工资外,还应加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和劳动者权利;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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