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8 11: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双方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双方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