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工宿舍摔伤,没评上工伤,可以要求单位进行一部分赔偿么

工伤索赔
2023-10-08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员工摔伤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 劳动者在宿舍摔伤,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员工在公司宿舍内发生意外事故公司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员工在宿舍发生意外事故,既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又非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宿舍发生意外事故,公司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宿舍硬件设施和管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公司按其中所占成分承担责任。公司对员工事故没有责任的,由侵权方承担责任。
    没有侵权方或者无法找到侵权方的,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职工非因工负伤待遇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