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对方全责,要承担多少年的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8 12:0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不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需要看,在事故中承担责任大小。
    如果是次要或对等责任,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应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法追究。
    请你关心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
  • 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如果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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