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公司设立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成立
2023-10-08 13: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公司设立申请的材料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申请书以及发起人名单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就是公司营业执照成立之日。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 股份公司设立程序。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股份公司设立申请的材料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股东的信息以及申请书等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此时需要实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