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一下离婚?还有是有个房子财产纠纷问题。

离婚
2019-06-12 11:3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这些公共财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
  • 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其所有的财产应当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照顾有困难一方的原则,来分割财产。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和子女是否有房没有关系,和子女是女儿还是儿子没有关系。
      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可以起诉这位子女维权。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