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掉了,可以当地补办吗

2023-10-08 14: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补办身份证需带以下材料: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交工本费;
    6、发放身份证。
  • 身份证丢了补办有三种方法:
    (一)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二)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
    (三)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丢了补办有三种方法:
    (一)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二)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
    (三)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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