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的借款条要写哪些内容

民间借贷
2023-10-08 15: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的借款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为“借条”;
    2、正文主要为: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的数额、期限、还款日期、利率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款条需要写明以下内容,才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的全名
    2、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
    3、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以及付款方式
    5、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间借贷中借条的格式:标题写明借条;主体部分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的内容;结尾处则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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