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合同一方丢失,法律如何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08 1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一方丢了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办理:
    1、双方可以达成协商,再补一份合同;
    2、无法达成协商的,还可以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无法和解或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合同意外丢失,有以下的处理方法:
    1、协商重新签署一份,或提供复印件让对方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文字,对方拒绝签字的,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
    2、对方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照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合同完成了大部分功能,其证据效力意义不大;
    3、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需要通过诉讼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
    (1)找对方当事人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或者对旧合同进行复印;
    (2)对于有备案的合同,可以到备案的部门复印
    无论是复印的合同还是重新签订的合同,均应当在合同中说明合同丢失的情况并签名或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