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共同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