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把货拉给别人,装卸工从草堆上摔下来摔死了,谁负责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8 18: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做事,摔死了,看出事的人是否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看出事的人与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还是我们说的包工头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谁签的劳动合同,谁就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而其他的与之相关的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时,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对出事的人的亲属的相应的赔偿和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一、货车上摔下来是谁的责任
    1、货车上摔下来是谁的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雇佣工人在货车上摔下来导致受伤,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
    (2)在货车上摔下来,若自身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货车事故全责赔偿有哪些
    1、车辆维修费;
    2、医疗费
    3、交通费;
    4、护理费等;
    5、造成误工的包括误工费,残疾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
  • 法律分析:卸货时货物掉落致人死亡,若车辆是静止状态,不处于行使、使用过程中,货物掉落原因不是车辆导致的,而是卸货人员导致的,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是安全生产事故。所以,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商业三责险应该不需要赔偿。
    如果工作人员的雇主为雇员购买了相关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这些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卸货时司机还在车上,并且操作车辆导致车辆上货物跌落,或者导致车上卸货人员手滑把货物掉落将人砸死,那么是因为司机操作车辆导致事故发生,应该认定司机负相关事故责任,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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