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了解一下脸上有疤多久可以伤残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09 0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面部伤疤的伤残鉴定要根据伤疤的长度进行鉴定,不同的长度和条数的鉴定结果是不同的,详情请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面部、耳廓
    5.
    2.1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
    5.
    2.2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
    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
    15.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
    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5.
    2.3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
    5.
    2.4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
    5.0cm2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8.0cm2以上。
    5.
    2.5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以上。B.2头面部损伤B.
    2.1眼睑外翻重度外翻睑结膜严重外翻,穹隆部消失。中度外翻睑结膜和睑板结膜外翻。轻度外翻睑结膜与眼球分离,泪点脱离泪阜。B.
    2.2容貌毁损重度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1)眉毛缺失;
    (2)双睑外翻或者缺失;
    (3)外耳缺失;
    (4)鼻缺失;
    (5)上、下唇外翻或者小口畸形;
    (6)颈颏粘连。中度具有以下六项中三项者。
    (1)眉毛部分缺失;
    (2)眼睑外翻或者部分缺失;
    (3)耳廓部分缺失;
    (4)鼻翼部分缺失;
    (5)唇外翻或者小口畸形;
    (6)颈部瘢痕畸形。轻度含中度畸形六项中二项者。B.
    2.3面部及中心区面部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屏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面部中心区以眉弓水平线为上横线,以下唇唇红缘中点处作水平线为下横线,以双侧外眦处作两条垂直线,上述四条线围绕的中央部分为中心区。


  • 法律分析:成疤痕或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则,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大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伤情鉴定。若案情复杂或鉴定材料短缺,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期限。不规定具体鉴定期限,是防止急于追示鉴定结果,造成错案发生等情况发生。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关规定: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