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8500,公司公积金缴纳基数1280元,公司出200,其余的从员工工资扣,是合理的吗

讨薪
2023-10-09 0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所谓的扣除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集中发放,就是违法的。但如果在劳动者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单位未告知具体收费,也未征得你的同意就扣款的,是不合法的。
    就问题的解决而言,建议与单位沟通协调,必要情况下,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是否属于扣减工资性质,应由公司按其工资薪酬制度确定。如果属于扣减工资性质而被扣款,该扣款在计算应发工资总额时已扣除,则这部分扣款不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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