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6月28日交了押金,但是发现7月2日有些中介还在卖,但是现在不想要房子了。押金可以退吗?我的购房合同房间号也错了。我们其实是602,但是上面写的是601。现在房子漏雨了,我们不想要。押金可以退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3-10-09 0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后悔了不想买房,押金一般不可以退。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押金可以不退还。只有当事人按照约定购买房屋,或者对方当事人违约的,才可以要回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一般是不退还的。但现实中,是否退还押金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押金不退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押金条件包括约定和法定两种条件。约定条件是购买房子时跟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押金的条件。如果开发商一直延迟交房,小区的配套设施严重与楼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不符合,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产证等。
    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把退房的具体条件约定好了,并且购房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条件是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 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