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女的户口可以上在我名下吗

2023-10-09 0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侄子是出生申报的,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如果是指户口挂靠,一般来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才可以进行户口挂靠(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不能挂靠到叔叔名下的;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不可以。如果侄子是出生申报的,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如果是指户口挂靠,一般来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才可以进行户口挂靠(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不能挂靠到叔叔名下的,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侄子是出生申报的,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如果是指户口挂靠,一般来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才可以进行户口挂靠(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不能挂靠到叔叔名下的,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